【产教融合!】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流程
2022-11-15 发布
类 别:
成都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区 域:
成都周边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55722354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目中心(新裕路南)1幢15楼1501-1502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成都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信息,谢谢! )
对于准备了解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申报的朋友,想要了解更多认定申报流程那么这篇文章大家就不能错过了,当然,如果你有任何申报疑问,可以随时联系小编这边进行咨询。
10年**免费咨询:19355287592(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重点支柱产业,第二批拟遴选20个示范项目(其中: 高职院校示范项目占比不低于60%),聚焦"5+1" 现代工业体系建设,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申报类型:
示范项目由学校与企业联合申报,原则上按照一校一企联合申报,分为人才培养类和综合类两类。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对人才培养类、综合类示范项目分别根据学校、企业承担任务、成本支出情况区别支持。
(一)人才培养类
1.订制培养人才。 学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要求为企业订制培养人才,企业稳定吸纳学生就业。在学历教育方面,学校与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共建行业特色学院或产业学院,聚焦产业发展共建特色优势专业(群),深化订单式、订制式人才培养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改革,共同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订制培养学历人才。在非学历教育方面,加大社会培训力度,学校为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与企业共同为合作领域的社会人才技能提升提供培训服务。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建立专业人才互派制度,企业每年接收学校相关专业教师到企业开展相关工作,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到学校参与教育教学。
2.建设产教融合平台。学校与企业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打造集教学、生产、培训、技术服务、技能鉴定等为一体的开放共享公共实训基地;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训实习场所和适合的实习岗位,每年接收合作学 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
(二)综合类
除人才培养类的建设内容外还包括:
1.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企业和高校应进行协同创新,建设研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平台。
2.加强科研和成果转化。企业、学校双方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重要工艺和共性问题,特别是围绕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进行研发,开展共同攻关,协作创新,创造企业急需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推动科研创新成果和技术向产业转化,支持企业围绕成果转化实施技术改造。
三、建设方式和任务:
(一)建设方式。
采取"省级统筹与监督指导、学校企业共同实施”的方式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起始日期自项目建设任务书批复之日起计算。项目管理遵循竞争立项、绩效管理、合格授牌、示范引领原则。
(二)建设任务。
立项后学校与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在2年建设期内完成批复的建设任务。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满足以下要求,每校限报1个项目。
(一)示范项目支持的学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且举办与"5+1”现代工业体系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相关的专业。
(二)示范项目支持的企业为在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强的影响力,与学校开展实质性合作,须向合作项目投入资金或设备。
(三)校企双方原则上已持续合作一年以上。
(四)同一高校已纳入第一批示范建设项目的同一学科领域不得申报。
(五)第一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为良(不含良)以下的高校和企业不得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满足条件的学校和企业自愿联合申报。部属、民办高校直接向教育厅申报,省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教育厅申报,同时抄报财政厅、科技厅;市(州)属学校经所在地市(州)财政局、教育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教育厅提交申报材料,同时抄报财政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需同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明确企业、学校双方的责任义务要求、工作举措和预期成效;其他佐证材料等。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8月1日。
(二)资格审查。
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于8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项目的资格进行网评、会评等,确定是否符合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三)专家评审。
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于8月25日前组织专家组,依照评分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遴选出推荐项目。
(四)部门审定。
财政厅、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对推荐项目进行会商终
温馨提示:【产教融合!】四川省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条件、要求、流程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