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的申报条件、奖补标准
2022-11-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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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一、资助类别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申报范围:国内高校院所在编、全职科技人员。
申报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依托全职、兼职服务的在蓉科技型企业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项目,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1.申报对象经所在单位同意,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2.申报对象服务的企业应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3.申报对象在企业技术升级、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内先进的核心技术,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4.申报对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且取得了相应的服务收入;
5.申报对象创新服务企业为我市科技型企业,且不能为创新服务企业股东;
6.以团队形式开展的联合攻关或服务项目,仅允许开展服务的团队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申报1次。
四、申报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一)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表;
2.申报对象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以及高校院所就职证明,个人获得的荣誉证明,所在高校院所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
3.申报对象服务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公司章程等);
4.申报对象创新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企业聘书或合作协议等);
5.服务企业期间联合企业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或已受理的发明专利、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联合获得的各级科技奖励等(评审依据,据实提供);
6.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需要提供相关协议、相关资金支付凭证以及相关成果证明(据实提供);
7.申报对象服务企业期间取得的收入证明,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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