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成都市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的条件、资助额度
2022-11-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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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一、资助类别
(一)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
申报范围: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从事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申报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依托在蓉工作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申报。
二、资助额度
(一)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项目,经审核,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对攻读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的企业在职科技人员,按50%比例给予规定学制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经费拨付至就职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资助
1.申请人为我市科技型企业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并从事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等相关工作;
2.申请人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报考的高校为在蓉高校或省外“双一流”建设高校;
3.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培养服务协议,并承诺取得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4.申请人在规定学制内(含校企约定学制)可根据学费缴纳情况按一次或分多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一)联合培养重点产业领域博(硕)士学费资助
1.博(硕)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攻读博(硕)士学位学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交纸质材料时需出示录取通知书、学费缴费凭证、培养服务协议、身份证等原件;符合全国研究生招生程序,企业与高校协议培养中对学制有特别约定的,需提供协议复印件;
2.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定的培养服务协议复印件。协议应明确企业和个人在联合培养重点产业博(硕)士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企业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申请人取得工程博(硕)士学位后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三年)等;
3.申请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开户行和账号;
4.申请人上年度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所在企业与相关高校签订的人才联合培养协议或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据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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