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成都市2023年本市机构创建孵化器补助的条件
2022-11-25 发布
类 别:
成都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区 域:
天府新区
联 系 人:张意
联系电话:18715034835
联系微信:18715034835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成都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信息,谢谢! )
请各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微信扫码或电话(18715034835)咨询:
一、补助对象
1. 我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孵化器。
二、补助标准
1. 对我市机构在蓉新创建的孵化器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二)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 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三)对创新型创新创业载体和在成都郊区新城创建的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同一年度同时符合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补助和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服务补助的补助对象,只补助一类,不重复补助。
(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 创建市级孵化器
(1)发展方向明确,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实际运营时间满 1 年。
(2)综合性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占场地总面积 75%以上。
(3)配备自有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 100 万元,投资在孵企业的项目不少于 1 个。
(4)综合性孵化器在孵企业达 30 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 3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达 20 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 2 家以上,且其主营业务应与孵化器的专业定位一致。
孵化器在孵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②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孵化器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 24 个月;
③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 48 个月,属我市 20 个重点产业链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时间 1 年。
孵化器毕业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①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②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 300 万元;
③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或者当年营业收入超过 300 万元;
④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5)拥有专职服务人员 5 名以上,每 10 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创业导师。
(6)每年开展的创业培训、沙龙、对接会、路演、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 12 场次。
(7)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22 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四、申报材料
提示: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一)我市机构在蓉新创建载体
1. 成都市新创建众创空间申报表;
2. 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申报单位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所有入驻企业(团队)的入驻协议,营业执照,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资质证明;
(4)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简报、活动照片、参会签到表(据实提供);
(5)申报单位自有孵化资金及孵化资金使用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据实提供);
(6)申报单位与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合作协议(据实提供);
(7)创业导师(聘书、双方签订的协议)、专职孵化人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或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8)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 3 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 3 人,则自主选择上传 3 份);
(9)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温馨提示:申报成都市2023年本市机构创建孵化器补助的条件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