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审批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成都登记注册
2023-02-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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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行社的设立审批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成都登记注册;
一、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
(4)交纳旅行社质保金20万元;
二、设立申请: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出资人直接向所在地旅**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名称中应当含有“旅行社”)。
(二)申办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营业场所证明,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复印件;
(四)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财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旅行社章程;
(六)导游人员的导游证
(七)导游人员劳动合同
(八)交纳旅行社质保金承诺书
(九)《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人提交材料应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三、审批程序:
(1)市旅游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查看营业场所,经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并正式填写《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对申报材料不齐权的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须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应将申报材料退还申请人,并告知其不同意设立的原因。
(2)市旅游局审核《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拟设地有县级旅**政管理部门的,应征求县旅**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在《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上签注意见后报省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3)省旅游局收到《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后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将材料退还市局,对材料不齐全或需做补充说明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市旅游局。
(4)对于符合设立条件的,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5)新批准设立旅行社的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参加省旅**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审批时限:
根据省旅游局规定,市旅游局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国内旅行社,每季度的三个月上旬受理国内旅行社的申报材料,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2023年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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